公租房申請人去世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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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請人去世收回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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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共同申請人條件是什麼

公租房共同申請人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區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和在葫蘆島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需提供暫住證);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資產核定不超過20萬元;

4、無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親屬在本市區內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配租的外來務工及新就業大學生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新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後三年內就業;

2、外來務工人員須持有本市城鎮暫住證,並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個人);

3、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4、收入穩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5、無住房;

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親屬在本市區內的住房;

7、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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