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公租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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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情況下公租房收回

什麼情況下公租房收回?

第一,在申請公租房的時候通常對租户的户籍、收入、資產等是有要求的,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只有符合了某地的公租房申請要求才可以申請公租房。當政府發現你的申請公租房的審核資料弄虛作假的時候,政府有權收回房子。因為每個租户的個人條件都是會有變化的,政府會實行每年一審核,如果審核的時候已經不滿足公租房條件的租户,就會與其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子。

第二,公租房也是租房,會同租户簽訂租房合同,會約定相應的租金,如果租户沒按要求支付租金的話,或惡意拖欠租金的話,該合約就會被終止,房子將被收回。

第三,公租房住房困難户的,在沒有經過政府允許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轉租給別人的。一些人申請了公租房,自己不住,卻私底下高價轉租與其他人,作為一種盈利手段。為了維護租房市場的健康發展,一旦發現這種情況,政府有權收回房子。

第四,公租房都是政府裝修好的,自己不能隨意裝修,更不能隨意改建和破壞。對於屋內承租給你的一切東西都要保管好,使用的時候要小心,造成損壞,丟失,也是要賠償的。如果不聽勸阻,不配合,可能房子就會被強制收回了。

二、公租房是什麼意思

公共租賃房簡稱公租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羣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也屬於保障房。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羣體。

公租房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公共租賃的房子就是公租房,對於公租房,是政府租給公民的,所以公民在使用的時候,相對於普通的房子而言,要更加的小心,比如房子已經裝修好了,但是公民不滿意的,也不可以隨意的更改,修建,否則可能因此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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