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公租房購買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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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中,房價只增不減,特別是在經濟發達的城市, 可以説是寸土寸金。對於中低收入羣體來説,買房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而政府所有的公租房無疑是一個良好的選擇,而有不少人在經濟寬裕後就有購買公租房的打算。那麼青島公租房購買有什麼規定,怎樣才能申請呢?下面跟着小編來為你解答。

青島公租房購買有什麼規定

一、公租房購買有什麼規定:  

根據規定: 政府投資建設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租住滿5年經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請購買。 出售的公共租賃住房自購房人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優先回購,回購價格考慮原銷售價格加同期活期利息等因素確定;政府放棄回購的,按屆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關規定執行。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2、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二、青島市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1)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家庭成員具有市區常住户口(單身人員需年滿35週歲),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864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

(2)新就業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具有市區常住户口,首次參加工作不滿五年,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在市區範圍內無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3)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在公安機關連續辦理市區範圍內暫住登記1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 在本市市區範圍內無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有想申請公租房的市民朋友可以可撥打市住房保障中心政策諮詢電話詳細諮詢。

三、青島公租房申請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資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進行資料審查,對申請人的房屋、收入及財產狀況進行調查,經評議、公示(公示期為5日)後提出初審意見,報區住房保障機構。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自收到初審資料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人房屋狀況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由區住房保障機構將初審資料轉至區民政部門。經申請收入核定的家庭授權,區民政部門進行審核。區住房保障機構在進行審核時,出具協助核查函及其名單送公安部門核對户籍信息。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機構出具的户籍協查材料5日內,完成核查工作並反饋。區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初審資料之日起20日內,完成收入、財產、婚姻狀況核查工作。區民政部門可出具協助核查函,由公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税務、工商等部門配合實施信息核對。

通過上述文章,我們能夠很清楚的瞭解青島公租房購買的相關規定,必須要租滿五年的期限,而且購買後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若是五年後交易也優先考慮政府回收。如果有打算申請公租房的人們,可以參考上述文章,瞭解申請條件和流程,具體有其他疑問可以諮詢我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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