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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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公租房與廉租房是比較類似的,但仔細分析的話,其實還是會發現這二者之間的不同。而無論是申請公租房還是申請廉租房,其實都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才行,並且通常在一個城市中對申請公租房的條件與申請廉租房的條件要求不同。那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一、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難家庭。

凡年滿18週歲,在主城區工作的本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人員及進城務工、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均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户型:申請人根據共同申請人數可作如下申請:1人申請單間配套,2人可申請一室一廳,3人可(家庭成員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請兩室一廳,4人及以上可申請三室一廳。

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正在輪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二、公租房租賃期限是多久

公共租賃房租賃的最長期限:

1、公租賃期限最長為5年,合同期滿承租家庭應當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複核,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條件暫時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租賃合同期滿後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後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產權單位規定的標準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如今在一些城市開始推出了公租房或者廉租房,雖然在大體上對於申請這類政策性房屋的條件要求是差不多的,但細節上面其實還是有一些不同。所以在不同地區,關於公租房申請條件規定其實都有可能不一樣。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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