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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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市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區別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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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區別

公租房、廉租房的區別:

租賃對象不同:廉租住房配租申請人應是2003年1月1日以後住房實施拆遷的雙困家庭,並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具有非農業常住户口;二是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門定期定量補助;三是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 7.5(含 )平方米。以上條件須同時具備,方可申請配租廉租住房;

申請經濟租賃房的對象,為市中心城區,2003年 1月 1日以後實施拆遷,非農業户籍且年收入低於 1.5萬元的家庭。同時還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一是家庭人均現住房建築面積在10平方米(含)以下(相當於使用面積 7.5平方米); 二是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或領取特困救助的家庭;三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在 8萬元(含)以下,且他處無住房;

租金標準不同:申請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應全額繳存拆遷補償安置費,包括:被拆遷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按房屋面積確定的搬遷獎勵費、對違章建築的安置補助費和各種困難補助費;

租賃期限不同:當廉租房承租人家庭收入提高,不再具備配租廉租住房條件時,應在接到退出廉租住房通知(含在配租期限內)的 6個月內騰退住房。對不能按時騰退的,從次月起按屆時配租租金的 200%收取房租;

經濟租賃房出租期限原則上為三年,租賃期內租金、房屋租賃保證金不作調整。租賃期滿時,對騰退住房確有困難的家庭,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運營機構可與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其住房租金按屆時市場指導租金標準重新核定,承租人實際負擔的租金在重新核定的租金標準基礎上每年遞增 10%,政府補貼相應遞減,直至由承租人全部負擔市場租金。

以上就是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區別,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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