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重傷民事賠償事項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5.27K

一、故意傷害重傷民事賠償事項有什麼?

故意傷害重傷民事賠償事項有什麼?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伙食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營養費;撫慰金;殘疾賠償金。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二、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

應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例如,軍人戰時自傷,以逃避履行軍事義務的,應按《刑法》第434條追究刑事責任。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三、認定故意傷害罪應注意什麼?

(一)分清故意傷害罪與殺人罪的界限。兩罪的主要區別在於是否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故意,如果行為人沒有這種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即使行為導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傷害罪;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為沒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也構成殺人罪(未遂)。

(二)分清故意傷害罪與過失致人重傷罪的界限。過失重傷罪在主觀上是過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須造成他人重傷的結果才能構成犯罪,而故意傷害罪在主觀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輕傷,也構成故意傷害罪。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不一定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重傷的賠償事項有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等,故意傷害罪所侵害的是他人身體健康的權利,需要行為人存在主觀故意的侵害行為,這種故意既包括直接故意,也包括間接故意,需要有損害的結果產生,並且該損害結果是由行為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