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民事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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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傷害民事賠償標準是什麼?

故意傷害民事賠償標準是什麼?

民事賠償應當以民法的規定來定,賠償範圍為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如果構成殘疾了,還包括殘疾補助金,殘疾人生活器具費以及受害人所撫養家屬的撫養費,另外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金,不過這個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可能不會被法院支持。具體的標準如下,至於數額,要參照你們當地的平均收入水平確定,如果是農村户口,就按農村平均收入,如果是城鎮户口,就按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來算。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如果你們是城鎮户口,就按照城鎮居民平均收入,如果是農村户口,就按照農村居民人均收入來算。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二、故意傷害罪的構成特徵是什麼?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末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不僅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還需要對此賠償民事部分,具體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用護理費用和所導致的誤工費用,至於具體計算標準,比如説誤工費用按照誤工收入乘以誤工時間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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