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罪與搶劫罪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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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罪與搶劫罪的區別是什麼

搶奪罪與搶劫罪的區別是什麼

搶劫罪和搶奪罪罪的區別在於主體範圍、侵犯客體、量刑力度等方面的不同。搶劫罪犯罪主體為年滿14週歲具備刑事能力者,侵害的客體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量刑一般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搶奪罪犯罪主體為16週歲具備刑事能力者,侵害客體是財產權,量刑一般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

1、二者主體範圍不同,搶劫罪為年滿14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者,搶奪罪則必須是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者;

2、侵犯的客體不同,搶劫罪侵害的是複雜客體,即人身權和財產權,搶奪罪侵害的是財產權;

3、犯罪後果要求不同。搶劫罪對財物的數額沒有要求,而構成搶奪罪要求搶奪的財物數額較大。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4、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搶劫罪是希望或準備以武力或類似性質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財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無法反抗的情況下取得財物,而搶奪罪是以突然取得財物的故意實施的,是希望通過趁被害人不備而取得財物,而不是希望通過武力威嚇迫使被害人失去財物。

5、量刑的力度不同。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上所述,搶劫罪與搶奪罪在構成要件上、量刑標準以及立案標準方面都有不同,在認定具體構成何罪時,要根據具體情節而定。如果需要了解更多相關法律知識,可以諮詢本站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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