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規定協助販毒最多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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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刑法規定協助販毒最多判多久?

根據刑法規定協助販毒最多判多久?

根據刑法規定協助販毒最多判無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因為實際上根據我們國家刑法當中的規定,是非常嚴重的走私販賣毒品的案件的話,是有可能判處到死刑的,而且這樣的一種協助行為的話,也是有可能會對這個案件起到一個至關重要的作用。販毒的刑事案件,通常都需要三、五個月之後才開庭的。有的時候半年到一年都有可能。要看案件的複雜程度。從刑事拘留開始到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通常需要5-6個月左右的時間,特殊重大案件可能出現延期的情況,時間會更長。可能長達一年多。目前面臨被追究刑事責任和判刑。具體結果,還要看具體案情和律師辯護情況。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販毒的刑事處罰措施是什麼?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3)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5)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現實生活當中,一切是和毒品有關係的事項,我們千萬不能夠沾染販賣毒品,更是一種違反犯罪的行為而僅僅是對於這樣的一種犯罪行為起到一個協助的作用的話,也需要看到它當中所起到的一個作用,然後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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