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如何取保候審 - 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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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犯了詐騙罪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並不是一定要被逮捕關押的,只要滿足了一定的條件,詐騙罪也是可以實行取保候審的。那麼,你知道詐騙罪到底該如何取保候審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為你介紹。

詐騙罪如何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一、詐騙罪如何取保候審

1、申請取保候審

被羈押的合同詐騙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合同詐騙罪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決定取保候審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合同詐騙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合同詐騙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合同詐騙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4、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二、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三、取保候審期間的注意事項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1、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2、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3、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4、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因此,如果犯了詐騙罪,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可以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但是要知道,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如果你還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可以登陸本站網站,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他們將竭誠為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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