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罪的主要形式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W

信用卡詐騙罪的主要形式是什麼

在1997年的刑法中新增了一種罪名叫做信用卡詐騙罪。不過現在信用卡詐騙罪已經被納入了夥國刑法中,並且在司法解釋之中做過相關的規定。信用卡詐騙罪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但是在處理這個問題中也常常有爭議產生,為了避免大家不小心觸碰到了“信用卡詐騙罪”,今天小編就帶大家認識一下“信用卡詐騙罪”是如何構成的。

信用卡詐騙罪的客觀構成分為以下四個方面: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

我們所説的偽造的信用卡的意思,就是説仿造信用卡的模式,圖樣,質地以及磁條密碼做出來的信用卡。而所謂的使用的意思呢,就是説,為了非法取得其他人的錢財,利用這種仿作出來的卡片,實施詐騙行為,最終達到騙取他人錢財得目的。具體包括用偽造的信用卡支取現金,購買商品,還有就是用這種卡片實施各種服務等等。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

作廢的信用卡,就是説按照法律相關規定不能再繼續使用的那種過期,無效的信用卡,還有是依據法律已經宣佈作廢,持卡人在卡的有效期內突然中途停止使用,已經將它交會發卡的銀行的信用卡,還有就是因為掛失而導致失效的信用卡。另外,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還包括用塗改過的卡片。所説的塗改卡就是説被人為修改過卡號而導致不能再使用的信用卡。同時,考慮到這些信用卡因為所有人的掛失行為或者被取消了,導致被列入了失去支付能力的名單,但一些有心人士將卡上得某一號碼通過一定手段處理之後重新獲得一個新號碼,用來躲避黑名單的搜索。就是因為如此,所以説塗改卡也可以稱得上是偽卡的一種類型。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冒用的意思就是説不是卡的所有人拿着別人的信用卡去騙得錢財的行為。根據我們國家對於信用卡的規定來説,信用卡只能限於合法的持卡人本人所用,不能夠轉借或者轉讓,這也是各個國家普遍都會遵循的一項原則。但是,如果你把信用卡身份證都放在了一個錢包裏,錢包丟了,被拿到的人或者偷了的人給了冒用的機會。這些人在拿了別人的信用卡之後,利用持卡人發現丟了信用卡之前,或者啟用掛失停卡這段時間差,假冒卡主身份,然後模仿卡主簽名,到信用卡支持的商店或銀行取款購物,這幾種就是拿了別人信用卡之後進行詐騙犯罪的幾種情形。

4、進行惡意透支

透支的意思就是説在相關銀行有賬户的客户明明賬户上已經沒有錢或者錢不夠的時候,經過銀行方面的批准,允許客户用超過賬户餘額的額度來進行花銷的行為,透支説白了就是銀行借錢給客户。而所謂的惡性透支,根據我們刑法的相關規定來説,就是信用卡的擁有者意圖非法佔有,超過限額透支,並且在約定的時間經過髮卡銀行的催收依然拒不歸還的行為。而所謂的善意的透支和惡意的透支其本質上也有區別,雖然兩者實際上都造成了透支,善意的透支主觀上來説是有先用後患的意圖,到時候歸還利息和本金,而惡意透支就是説,為了將錢據為己有,根本不想還或者沒有能力還,做出了潛逃的方式用來躲避債務的行為。

以上就是信用卡詐騙罪的幾種主要形式了,所以大家在使用信用卡的時候一定要多加註意,小心不要觸碰到了信用卡詐騙的罪名。花錢的時候蠻開心,一到還錢就很惆悵了,一定要根據自己的能力量力而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