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法詐騙罪定義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6W

中國刑法詐騙罪定義是什麼?

現在越來越多的非法集資商業行為,這種非法集資的數額達到刑法規定的詐騙罪數額,可以被判處為金融詐騙罪,此外還有各種類型的詐騙罪,那麼中國刑法詐騙罪的定義和法律依據是什麼,本站為你解答。

一、中國刑法詐騙罪的定義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刑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是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中的重要罪名之一,同特殊詐騙罪相比屬於普通詐騙罪。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8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金融詐騙罪這是違反金融、票據、保險管理法規的犯罪。主要包括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保險詐騙罪等。

二、詐騙罪的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 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條第三款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祕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以上是關於中國刑法詐騙罪的定義和法律依據。實施詐騙行為的人員將會受到刑法的處罰,根據詐騙數額的不同,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並且處以罰金。作為公民,要自覺遵法守法,並且要積極主動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共同維護良好的法制社會。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