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淫穢物品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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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傳播淫穢物品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傳播淫穢物品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傳播淫穢物品罪是指以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為表現形式,擾亂國家對淫穢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廣大人民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須堅決依法打擊。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二、傳播淫穢物品罪客觀構成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淫穢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會上載播淫穢物品對於人民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會造成危害,也極易誘發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打擊在社會上載播淫穢物品的犯罪行為,對於維護社會治安,淨化社會空氣,保護人民的身心健康,促進精神文明,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本罪的對象包括各種淫穢物品,如各種淫穢的書刊、報紙、畫片、影片、錄像帶、錄音帶、淫穢玩具、娛樂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穢文字、圖案的生活用品等等。傳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傳播赤裸裸的淫穢物品,也可以改頭換面,在藝術品中故意加入淫穢情節,或者在小説中故意加入淫穢描寫等。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但行為人不必出於牟利目的。一定情況下,間接故意也可以構成,比如行為人自己觀看淫穢物品,對於他人圍觀不聞不問,因而造成惡劣影響的,即可按本罪論處。行為人的動機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如為了使他人分享刺激,或者以此討好他人或引誘他人墮落等。過失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因為工作責任心不強,粗心大意誤將有淫穢物內容的書刊、圖片等傳播出去的,不能以犯罪論處。

綜上所述,傳播淫穢圖片合、影片或者文字的,是違法行為,如果情節嚴重,會被公安機關逮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定,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的,法院會對不法分子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傳播對象是未成年人,犯罪分子會被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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