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未遂能辯護成猥褻婦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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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姦未遂能辯護成猥褻婦女嗎

強姦未遂能辯護成猥褻婦女嗎

可以的,在律師的努力下,最終定性為較輕罪名,即強制猥褻婦女罪。先説明所受理案件的具體情況,其次,指出被告人的行為與事實、法條不相符合的等,最後,寫明辯護律師的姓名,以及時間。犯罪人已着手實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強姦罪是如何量刑的

強姦罪,是一種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傳統犯罪,在我國刑事法律中佔據重要地位。目前在司法實踐中表現出多樣性的特點,出現了諸如婚內強迫性行為、女性強迫男性性行為等諸多新情況,因此,有必要正確認識和把握強姦罪。 根據刑法規定,犯強姦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惡劣的;強姦多人的;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的;2人以上輪姦的;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的,從重處罰。

刑法條文: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綜上所述,之所以犯罪嫌疑人還會請律師,是因為可以通過律師的辯護,為自己爭取比較輕的罪名,所以對於強姦未遂和猥褻婦女這兩者的罪行是完全不同的,在案件審理的時候律師會盡可能的辯護成猥褻婦女,爭取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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