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過可以開無犯罪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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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役過可以開無犯罪證明嗎?

拘役過可以開無犯罪證明嗎?

拘役是一種刑事處罰。曾經被判處拘役刑的,説明曾經犯過罪,既然犯過罪,有犯罪記錄不能開具無犯罪證明。拘役是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並強制勞動的刑罰。在中國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

《刑法》對拘役的規定: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二、拘役的特徵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徵: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在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對當事人的處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涉及到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需要按照司法機關對法律適用的説明來進行處理。另外,由於拘役屬於刑事責任的處罰,所以是需要通過逮捕和審查起訴程序來進行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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