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取保候審可以開無罪證明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6.18K

取保候審之後,如果沒有判刑犯罪是可以開無犯罪證明的,否則不能。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無犯罪證明是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開具的沒有犯罪記錄的證明。

我國在取保候審可以開無罪證明嗎?

取保候審期間可以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因為案件還沒有經過法院判決,是不能認定有罪的。至於無犯罪記錄幹什麼用、證明是否備註負案在身,都要由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工作規定》規定,本規定所稱的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事項不包括以下情形:

因沒有犯罪事實(含證據不足,不能認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和法院作出的無罪判決;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強制措施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想要進行取保候審需要注意的是在沒有犯罪的事實且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或者是法院以及檢查機關已經做出了無罪的判決這個時候是不能進行取保候審的。同時如果存在拘留傳喚或者是監視居住以及刑事拘留等情況也是不能進行取保候審的。

無論是取保候審還是我國的其他的刑罰措施,都體現了我國的法律法規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特點,此時我們應當注意相關的額法律法規,在必要的時候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