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到拘留所多少天批捕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8W

犯罪嫌疑人到拘留所多少天批捕

一、犯罪嫌疑人到拘留所多少天批捕?

刑事拘留最長期限37天。拘留到期後決定是否應逮捕或採取其它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

第六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六十七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應當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第六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説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二、檢察院逮捕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規則的規定,逮捕的條件為: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所謂“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2)有證據證明該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因為刑事拘留37天這已經是國家法律制度上規定的最長的時間了,公安機關不可能在37天之內都沒有提請人民檢察院進行逮捕,本質上,公安機關根本都沒有資格一直無限期的羈押犯罪嫌疑人。只不過,公安機關其實在決定刑事拘留之前,自身對於是否符合逮捕的條件肯定也是非常清楚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