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被刑事拘留多久可以申訴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5W

一、打架被刑事拘留多久可以申訴?

打架被刑事拘留多久可以申訴

刑事拘留是不可以申訴的,被刑事拘留的人對公安機關的決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能向公安機關提出異議,公安機關如果認為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作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

按照我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對沒有犯罪事實或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賠償義務機關是作出錯誤拘留決定的機關。受害人應當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其上一級機關提出複議。

複議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賠償請求人對複議決定不服的或者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或者期滿之日起30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決定。

二、刑事拘留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六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事實上,在動手打架已經把別人打成輕傷了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是可以刑事拘留的,如果對方只是輕微傷,然後公安機關就採取了刑事拘留的措施,這很明顯是一種錯誤的決定,但是申訴那是針對訴訟活動的,向公安機關採取的錯誤的強制性措施,只能是申請複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