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能被扣留多長時間?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4W 律師解析:最長可以拘留37天。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嫌疑人 多長時間 犯罪 扣留 強制措施 刑事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