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批捕後取保的條件有什麼?
一、刑事案件被批捕後取保的條件有什麼?
涉嫌犯罪被逮捕後,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取保候審期間遵守哪些規定?
1、取保候審的限制行為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1)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2)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3)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4)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三、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有什麼後果?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若違反取保候審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綜上所述,刑事案件嫌疑人被刑拘後,被批捕的概率比較大,如果在羈押期間,嫌疑人符合刑訴法之用取保條件的,就可以去申請,檢察院會決定是否變更強制措施。被執行取保候審後,在這個期間嫌疑人要遵守相關規定,否則可能還是會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