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輕微傷批捕怎麼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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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輕微傷批捕怎麼判刑嗎?

一、尋釁滋事輕微傷批捕怎麼判刑嗎?

尋釁滋事罪一般將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累犯的,那麼從重處罰,可能是3-5年刑罰。會在法定刑內從重處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五)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六)【從重處罰與從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二、尋釁滋事罪

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後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數額等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被害人一人,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輕微傷,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輕傷,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4)每增加尋釁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5)強拿硬要或任意毀損、佔用財物三次以上,再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6)強拿硬要或任意毀損、佔用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的,數額再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7)持械尋釁滋事的,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8)因追逐、攔截、侮辱他人,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的,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9)尋釁滋事嚴重影響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綜上所述,尋釁滋事每增加被害人一人,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刑法執行完畢,在5年內再犯的,應當從重處罰,尋釁滋事的量刑起點為3個月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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