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批捕會判刑嗎?
一、如果沒有批捕會判刑嗎?
沒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話,公安還是會把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如果審查認為構成犯罪的話還是會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最後判刑。
補充:
1、批捕之後還要經過審查起訴程序,確定是否提起公訴。
2、審查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和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進行審查,依法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訴訟活動。
3、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應當在7日內進行審查,審查的期限計入審查起訴的期限。
4、人民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後,應當指定檢察人員審查案件是否屬於本院管轄,起訴意見書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齊備,案卷裝訂、移送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是否單獨裝訂成卷,作為證據使用的實物是否隨案移送及移送的實物與物品清單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採取強制措施的情況。
5、經過審查,對具備受理條件的,填寫受理審查起訴登記表,對移送的起訴意見書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或者有遺漏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按照要求製作後移送或者在3日內補送。
6、對於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採取措施保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後另案移送審查起訴,對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審查起訴應當照常進行。
7、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受理本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辦理。
二、沒有批捕偵查期限
1、對於犯罪嫌疑人未被逮捕,而是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刑訴法沒有規定具體的偵查期限。
2、法律規定嚴禁以取保候審變相放縱犯罪,不得中止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因此偵查期限最長不會超過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最長期限,即12個月或者6個月。
《刑訴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在做出了任何的違法行為後,都是一定會受到司法部門的處罰和制裁的,在確定處罰力度時,司法機關也是會進行立案調查,在調查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再次做出違法行為的可能,公安機關也是可以申請將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在申請時也是需要向檢察院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