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取保候審後可以判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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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審後可以判緩刑嗎?

刑事犯罪取保候審後可以判緩刑嗎?

取保候審後,符合條件的可以判處緩刑,具體由法院做出判決。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二、公安機關如何執行緩刑?

1、嚴格執行人民法院向公安機關移送緩刑犯的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將執行通知書和罪犯結案登記表等手續送達縣或市級公安局,由公安局給人民法院出具回執。然後,人民法院告知緩刑犯到公安局或其住地派出所報到,進行重點人口登記。

2、公安局在接到執行通知書後,應轉送其下屬的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同緩刑犯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等建立幫教考察組織,其職責是對緩刑犯制定一定的制度和限制其一定的行動自由與範圍,教育緩刑犯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法令,做守法公民,督促其參加工作或生產,對好的要表揚鼓勵,確定突出悔改或立功表現的,可以提出減刑意見。

三、取保候審最長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綜上所述,當事人涉嫌犯罪會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如辦案機關批准取保申請,則可以不在看守所羈押。取保和判緩刑並不存在直接必然聯繫,從司法實踐看,取保後爭取緩刑的概率較大。法院判處緩刑主要是針對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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