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保候審了還會判什麼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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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取保候審了還會判什麼刑

如果取保候審了還會判什麼刑

取保候審之後會不會被判實刑,需要由法院根據刑事被告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其自身的社會危險性大小、案件具體情形以及其他法定情節等進行綜合裁量,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如果發現被告人屬於《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情形之一的,將對其宣告無罪或者免於刑事處罰;

2、如果認為其符合緩刑的條件,就會對其進行宣告緩刑;反之,可能會對其進行判處實刑。

關於取保候審後判實刑概率的問題,兩者並沒有互證關係,法院對犯罪嫌疑人是否給予緩刑,主要還是依據其刑事處罰是否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犯罪情節是否嚴重、是否有悔罪表現,同時,對於多次犯案的犯罪分子也不會給予緩刑處理。

因此,取保候審只是在刑事訴訟期間為保障訴訟順利進行而規定的刑事強制措施,其與法院到底判處實刑還是緩刑等並無直接的聯繫。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代表不會判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會不會坐牢還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後判決才知道。不過,依據取保候審的條件來説,能夠取保候審一般都是罪行較輕的,判決也不會太重。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客觀地説,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後,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二、有關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綜上所述,取保候審後判實刑是多大可能這個問題法律有所規定,人民法院決定行為人是否判緩刑,主要還是依據行為人自己的刑事處罰是否為較輕的刑罰,還要結合其犯罪情節嚴重還是不嚴重、是否有悔罪表現等等綜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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