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的案件一般多久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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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的案件一般多久會有結果?
取保候審一般要經五到六個月左右的時間結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有最長時間的限制,即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一般每個階段取保候審的案件最遲需12個月時間才能結案,至於辦案期限需要和辦案機關聯繫,看偵查進度。簡單的2個月左右,取保候審最長3年。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1)為了防止長期取保,既不結案,也不偵查、起訴、審理,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期限每個階段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2)所以,最長時間36個月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我國法律對取保候審的時間上都有具體明確的規定,一般遞交取保申請狀的三天之內,就可以受到法院作出的取保與否的決定了。一般的話,如果不構成社會危害性等嚴重問題,符合具體條件和情節的規定,是可以避免強制執行而執行取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