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後能否再刑拘
取保候審能夠暫時的讓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羈押在特定的場所,對其來講是很有利的,但在獲得了取保候審之後,是否還會被再刑拘呢?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取保候審後能否再刑拘
《刑事訴訟法》第71條 規定了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的義務,有以下幾項: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執行機關批准。如果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的,執行機關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徵得決定機關同意。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審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義務在接到傳訊後及時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執行機關在執行取保候審時,應當告知被取保候審人必須遵守上述規定,以及違反規定或者在取保候審期間重新犯罪應當承擔的後果。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規定的,已經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區別情形,還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對其監視居住、予以逮捕。所以説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並不保證之後不會再被拘留。
二、取保候審期間犯罪能再取保候審嗎
應當認為,不能夠再次適用取保候審,因為適用取保候審不僅要考慮到刑期,也要考慮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險性,在第一次適用了取保候審之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去犯罪,就證明其人身危險性較大,如果採取取保候審仍然會危害社會,不符合設定取保候審的立法精神,因此,不能夠再次適用。
綜上可知,在獲得了取保候審之後,日後也是有可能再次被刑拘的。而要是在取保期間犯罪的話,通常日後就不能再次獲得取保候審。如果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