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辦了取保要多久可以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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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察院辦了取保要多久可以處理案件?

檢察院辦了取保要多久可以處理案件?

要看案件的情況來定。

1、法律只規定了最長期限為十二個月。

2、要多久才能接到傳訊,要結合檢察院案件量的多少及案件的複雜程度決定,但不能超過十二個月。

3、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4.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二、如果取保保證金2000罪很嚴重嗎?

應該不嚴重的。

1.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三、如果批捕後能取保候審嗎?

可以。

1.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

2.取保候審的條件: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辦案期限內不能結案,採用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險性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辦了取保對案件的處理時間法律是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只有等證據齊全,而且犯罪事實清楚才能依法的對案件進行判決,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不同的案件對於所處理的時間就會有所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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