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進司法鑑定科 - 司法鑑定的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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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進司法鑑定科,司法鑑定的流程是怎樣的?

司法鑑定主要是在訴訟中非常常見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一個程序,主要是對案件的問題進行具體分析河鑑定。而且司法鑑定科是非常重要的,相信每個人都想要進司法鑑定科,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進去的,那麼怎麼進司法鑑定科,司法鑑定的流程是怎樣的?有多少人瞭解呢?

一、怎麼進司法鑑定科

司法鑑定人是登記制度,請您參考《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先找一家鑑定機構,他接受您後您提交相關材料報司法局一批。

第十一條司法鑑定人的登記事項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技術職稱或者行業資格、執業類別、執業機構等。

第十二條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二)具有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相關的行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5年以上;

(三)申請從事經驗鑑定型或者技能鑑定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具備相關專業工作10年以上經歷和較強的專業技能;

(四)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行業有特殊規定的,應當符合行業規定;

(五)擬執業機構已經取得或者正在申請《司法鑑定許可證》;

(六)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司法鑑定工作需要。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

(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

(三)被司法行政機關撤銷司法鑑定人登記的;

(四)所在的司法鑑定機構受到停業處罰,處罰期未滿的;

(五)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由擬執業的司法鑑定機構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表;

(二)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行業執業資格、學歷、符合特殊行業要求的相關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及業務成果等證明材料;

(三)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個人兼職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兼職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書面意見。

二、司法鑑定的流程 

根據《司法鑑定程序通則(試行)》規定,申請司法鑑定應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託 1、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鑑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二、受理 司法鑑定機構收到委託書後,應對委託人的委託事項進行審核,並作出如下決定: 1、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委託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託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於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鑑定材料並向委託人説明明理由; 4、對於函件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覆。

三、初次鑑定 鑑定機構受理案件後,應當指派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鑑定資格的人員承擔鑑定工作,同一鑑定事項應當由兩名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鑑定資格的人員進行。 四、補充鑑定 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委託進行補充鑑定,應當對委託人請求的事項進行審查,不屬《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三十條規定的情形,社會專業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向委託人説明情況,並退回委託書。 補充鑑定符合《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社會專業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指定原鑑定人進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會專業司法鑑定人進行,補充鑑定文書是原鑑定文書的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補充鑑定: (1)發現新的相關鑑定材料; (2)原鑑定項目有遺漏。

五、重新鑑定 對重新鑑定,專業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要求委託人提供與原鑑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鑑定仍在原社會專業司法鑑定機構進行的,不能由原鑑定人承辦重新鑑定的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重新鑑定: (1)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超越司法鑑定業務範圍或者執業類別進行鑑定的; (2)送鑑的材料虛假或者失實的; (3)原鑑定使用的標準、方法或者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鑑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4)原鑑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5)原司法鑑定人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的; (6)原司法鑑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鑑定結論的。

六、複核鑑定 對鑑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鑑定的,其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復核鑑定。複核鑑定除需提交鑑定材料外,還應提交原司法鑑定文書。

七、司法鑑定文書的出具 司法鑑定人完成社會專業司法鑑定工作後,應當出具司法鑑定文書。社會專業司法鑑定文書的製作應當符合《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要求。司法鑑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託人,兩份由司法鑑定機構存檔。

八、出庭 司法鑑定人應當按照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關的要求按時出庭。司法鑑定人出庭時,應當出示《司法鑑定人執業證書》,依法實事求是的對鑑定結論的依據進行説明,回答與鑑定相關的問題。

司法鑑定是國家單位,相信是很多人都想要進去,如果想進,還需要按照歷程辦事,並且還要了解司法鑑定的流程。以上就是“怎麼進司法鑑定科,司法鑑定的流程是怎樣的?”的相關內容,相信通過這些內容,無論是對怎麼進司法鑑定科,還是對司法鑑定的流程都有一個很清楚的認識,同時也希望能夠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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