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委託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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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委託流程是怎樣的?

司法鑑定在公安機關辦案過程中極為常見,當辦案民警在處理毆打案件時,就會要求受害者去司法鑑定室進行傷情鑑定。民警會根據鑑定結果中的傷情程度,來判斷該案件的性質,以此給違法嫌疑人作出具體的處罰措施。可見,司法鑑定在公安機關辦案程序中扮演着舉足輕重的角色。説到這裏,大家可能會有個疑問,司法鑑定委託流程是怎樣的?接下來,本站將為您做詳細介紹。

一、司法鑑定的受理

(一)初審

由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專職司法鑑定人辦理。

1、核對委託方承辦人身份。決定受理的應複印委託方承辦人的身份證明。

2、審驗司法鑑定委託書。審驗委託鑑定事項是否明確,是否屬於本司法鑑定機構的鑑定範圍,委託方是否蓋章。

3、審核委託送鑑材料。審核送鑑材料的種類、數量、性狀、保存情況,送鑑材料是否完整等。決定受理的,應填寫一式二份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其中一份交委託方承辦人,另一份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歸檔。

4、商議委託鑑定事宜。包括鑑定時限、鑑定事項的修正、鑑定費的收取標準、鑑定文書的送 達方式、退還的送鑑材料及退還方式,補充的鑑定材料及時間要求等。

5、提出是否受理意見。經初審符合受理條件的, 填寫 《司法鑑定案件受理審批表》,報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審批。

(二)審批

由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或指定的負責人辦理。

1、聽取初審人的意見。

2、審查送鑑相關材料。

3、簽署是否受理意見。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在《司法鑑定案件受理審批表》中籤署意見,明確是否決定受理,鑑定時限、鑑定事項、鑑定人、鑑定機構承辦人、鑑定費等事項。

4、發送受理通知書。決定正式受理的,向委託方承辦人發送《司法鑑定業務受理通知書》。

(三)受理

由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承辦人辦理。

1、決定當場受理的。

(1)收取鑑定相關費用。司法鑑定機構財務人員收取委託方鑑定費後,應出具税務憑據並複印税務憑據中的發票聯。

(2)完善受理登記手續。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方承辦人應簽訂一式兩份 《司法鑑定協議書》,雙方各執一份。

2、決定補充材料的。

(1)收取鑑定委託材料。經審核,需要補充鑑定材料後予以受理的, 應填寫《司法鑑定業務受理通知書》,其中正本交委託方承辦人。

(2)告知補充材料內容。鑑定材料補充齊全後,按當場受理的程序辦理。

3、決定不予受理的。

(1)退還送鑑全部材料。由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承辦人和委託方承辦人對退還的送鑑材料予以書面確認。

(2)説明不予受理理由。決定不予受理的,發送《司法鑑定業務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向委託方説明法定的理由。

二、司法鑑定的實施

(一)指定。

由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指定司法鑑定人辦理。鑑定人收取送鑑全部材料,並履行交接登記手續。

(二)鑑定。

由指定的司法鑑定人辦理。

1、告知權利。司法鑑定人告知委託方承辦人、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確認是否申請回避,並記入司法鑑定談話記錄。

2、聽取意見。聽取委託方承辦人、當事人意見,並製作司法鑑定人與委託方承辦人、當事人的司法鑑定談話記錄。

3、鑑定實施。現場檢查(測),指定醫院檢查(測)、取樣檢材等。

4、草擬本例司法鑑定文書。司法鑑定文書草擬後,司法鑑定人應簽字確認。

5、製作司法鑑定結案報告書。

三、司法鑑定文書的簽發

司法鑑定正式文本的製作由實施鑑定的司法鑑定人辦理。

1、製作本例司法鑑定文書。按《關於轉發司法部 <司法鑑定文書示範文本>(試行)的通知》(新司通[2002]79號)文件規定的格式和要求製作司法鑑定文書。 2、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複核人複核。將製作的司法鑑定文書送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複核人複核簽字。

3、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簽發。將審定的司法鑑定文書送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審核、簽發。

4、送司法鑑定人確認簽字。將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審核、簽發後的司法鑑定文書(正本)一式兩 份送鑑定人簽字,其中一份送委託方。

5、加蓋司法鑑定機構鑑定專用章。

6、送達司法鑑定文書。司法鑑定文書送達委託方後,作出司法鑑定文書送達回證。

7、退還送鑑材料。按《司法鑑定協議書》退還材料,並由委託方承辦人簽收。

8、按規定立卷歸檔。由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人員負責。

司法鑑定委託流程主要分為受理、實施、簽發這三大步驟。在鑑定受理的過程中,當事人要寫一份司法鑑定委託書,準備好送鑑材料,這樣鑑定機構決定受理的概率才會增高。最後等到鑑定結果出來,送達回證的簽發也是必不可少的,這表明鑑定機構已將鑑定結論送達給當事人。如果您想了解司法鑑定委託書具體怎麼寫,可以去本站網站查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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