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受賄罪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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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受賄罪怎麼處罰

我們常常會在生活工作中聽到受賄方面的相關內容,而商業受賄罪就是刑法中的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因為主要是在商業往來中進行受賄,因此也可以叫做商業受賄。對這樣的行為,刑法是給予了嚴厲處罰的,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對商業受賄罪如何進行處罰。

商業受賄罪量刑標準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商業賄賂罪是一個類罪名,它包括商業受賄罪、商業行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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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的認定

顯然,這一問題的解決,關鍵在於“其他單位”的界定,而理論界和實務部門對此則是歧見紛紜,莫衷一是。雖然修訂後的刑法典第163條擴大了商業受賄罪的主體範圍,但從其依然保留商業受賄罪身份犯的立法模式以及將“其他單位”與“公司、企業”並列加以規定的立法技術不難看出,這裏的其他單位,至少應當具備以下基本特徵:

(1)形式合法性。即單位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法定主管部門的依法審批而設立。至於設立的目的是否合法即實質合法性是否具備,僅對單位犯罪中的犯罪主體單位的認定有意義,對於商業受賄行為人所在單位的認定,則不生任何影響。

(2)組織性。即“其他單位”作為一種與公司、企業相併列的社會組織,不僅應由相當數量的基本固定的工作人員組成,而且應具有一定的組織機構。

(3)有一定的經費和財產。這是單位開展社會活動的物質基礎,也是單位履行法定義務的物質保證。至於單位經費或者財產的具體來源如何,只要不是全部來自國家財政撥款或者國有資產,在所不問。

(4)有一定的獨立性。完全沒有獨立性的社會組織不能稱之為刑法中的單位,而作為刑法中的單位,也無須是享有完全獨立決策權的組織,否則,即是混淆了單位與法人之間的區別界限。所以,刑法中的單位應當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即在一定的範圍內,能夠以自己組織的名義獨立地進行社會活動,並獨立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個體工商户和農村的個體經營户是否屬於單位?有學者在肯定單位不受所有制性質限制的同時,認為個體經濟也可以成為刑法中的單位。雖然法律規定,個體工商户可以請三個幫手,但在現實生活中,個體工商户和農村個體經營户在生產經營中的一切事項,均由個體經營者自行決定,既沒有一定的組織機構,更沒有組織性可言,自不能以刑法上的單位視之。無論是個體工商户、農村個體經營户本人,還是其所請的幫工、學徒,均不能成為商業受賄罪的主體。

2.為了更準確的把握商業受賄罪的主體,有必要對商業受賄罪與受賄罪的主體加以區分

根據刑法典第163條和第385條的規定,行為人是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是區分商業受賄罪與受賄罪的主要標準之一。而所謂國家工作人員,根據刑法典第93條的規定,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據此,可將國家工作人員分為以下三種類型:一是在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二是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三是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不難看出,國家工作人員的本質特徵並不在於其任職單位的性質如何,而在於其是否“從事公務”,即代表國家行使組織、領導、監督等公共事務的管理職能。由此決定,“從事公務”須具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具有管理性,即對公共事務進行管理。這裏的公共事務比較廣泛,既可以是國家事務,也可以是社會事務和集體事務,其範圍涉及政治、經濟、文化、軍事、文體、衞生、科技以及同社會秩序有關的各種事務的管理;二是具有國家代表性,即這種活動是代表國家進行的,是一種國家管理性質的行為,而不是代表某個人、某個集體、某個團體的行為。簡言之,這種活動是國家權力的一種體現,或者是國家權力的派生權力的一種體現,既有別於私力活動,也與勞務和社會一般服務性質的活動有別。凡是實施商業受賄行為時不具備國家公務職責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無論其身份如何,工作性質怎樣,都不能認定為國家工作人員,當然也就沒有成立受賄罪的可能,而只可能以商業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實踐中,自然人與單位都是能夠構成商業受賄罪的,但是在對兩者的處罰方面有所不同。同時,如果犯了商業受賄罪又給他人造成了經濟損失的話,則還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大家對於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可以找尋我們本站網站上的在線律師為您進行相關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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