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醫療行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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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醫療行賄規定是什麼?

一、醫療行賄規定是什麼?

醫療行賄規定是按照我國刑法當中的389條和393條來進行一定的量刑處罰,行賄罪量刑標準主要體現在我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與第三百九十三條。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 【行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

在經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第三百九十條 【對犯行賄罪的處罰】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三百九十條 之一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行賄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行賄罪量刑標準

(刑法第390條)

(一)行賄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向3人以上行賄的;

違法所得用於行賄的;

通過行賄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實施非法活動的;

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

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

(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行賄數額在1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

行賄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並具有上述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其他嚴重的情節。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屬於“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行賄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行賄數額在25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並具有上述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為“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我國關於行賄罪這方面的規定主要是集中的在刑法當中 389條和393條所作出的規定,具體來説的話,行賄罪的類型以及行賄罪的構成要件和具體的處罰的措施都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包括單位行賄並處罰金和對責任人員進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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