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的客體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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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罪的客體是怎樣的?

受賄罪的客體,是指受賄罪所侵犯的法益,它關係到我們對受賄罪的認定。那麼,受賄罪的客體究竟是什麼呢?我國刑事法律對其是如何規定的?下面,隨本站小編一起來學習下相關知識吧!

根據我國刑事法律的規定,受賄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它的主要客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管理活動;它的次要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

受賄罪的犯罪對象是財物,但不應狹隘地理解為現金、具體物品,而應看其是否含有財產或其他利益成分。這種利益既可以當即實現,也可以在將來實現。因此,作為受賄罪犯罪對象的財物,必須是具有物質性利益的,並以客觀形態存在的一切財物。包括:貨幣、有價證券、商品等,另外,對受賄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點,既可以是該財物的價值,也可以是該財物的使用價值。所以,受賄罪中的賄賂:財物,從一定意義上説,屬於商品範疇。

延伸補充:

受賄罪的量刑標準

以受賄數額和受賄情節為標準,具體確定行為人的刑罰。   

1、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2、個人受賄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l0萬元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3、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不滿1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矛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4、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情節較重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情節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惡劣;行為人既貪贓又枉法;受賄行為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賄後又參與、支持其他犯罪活動:訂立攻守同盟,銷燬罪證,拒不坦白退贓;在對外活動中,向外商索賄受賄等。情節較輕,一般是指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沒有違反有關規定;行為沒有給國家或集體造成嚴重損失;案發後坦白交待事實經過,並退了贓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現等。  

5、對多次受賄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受賄數額處罰。

以上就是我們對“受賄罪的客體是什麼”的法律解答。從上文可知,受賄罪所侵犯的客體有兩個,一個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管理活動,另一個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你可以及時聯繫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為你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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