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涉及刑事犯罪中止訴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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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涉及刑事犯罪中止訴訟嗎?

民事訴訟涉及刑事犯罪中止訴訟嗎?

1、民事訴訟涉及刑事犯罪案件並不一定會中止訴訟。

民事案件審理中發現其實是刑事案件,應當裁定中止審理。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審理民事案件,由於刑事案件涉嫌到他人的生命安全,故此對於同時是刑事案件、民事糾紛的當事人的,此時一般來説,法院會暫停民事案件的審理。故此民事糾紛案件的受害者,在刑事案件審理結束之後才可以提出繼續民事案件審理的請求。

2、具體可以結合以下規定確定民事糾紛案件是否中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1)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2)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4)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5)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6)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3、民事糾紛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如果法院已經開庭審理的,不會中止訴訟,而是駁回起訴請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二、民事訴訟涉及刑事犯罪中,止中止期間能否進行財產保全嗎?

1、這也是屬於訴訟過程中,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從程序上來説,可以進行財產保。

2、財產保全的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利害關係人;

(2)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利害關係人合法權益收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3)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3、當事人申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只有一個條件,即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對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擔保,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若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那麼人民法院將駁回申請人的申請。

法院在審理民事糾紛案件的過程之中,可能會發現糾紛當事人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當然,並非只要發現此種情形存在,就需要中止民事訴訟。對於需要被中止的情形,則需要等待法定中止事由消失之後,民事案件才會恢復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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