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法庭秩序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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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亂法庭秩序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案件的場所,既包括專門用於審理案件的正規固定場所,也包括臨時審理案件的場所。良好的法庭秩序有利於案件的審結,對於故意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刑法也沒有放縱,進行了嚴格規制。如果成立犯罪,那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就是必然的,這個時候擾亂法庭秩序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解答疑惑吧。

一、什麼是擾亂法庭秩序罪

(一)擾亂法庭秩序罪的概念

擾亂法庭秩序罪,是指在法庭開庭審理案件過程中,訴訟參與人或旁聽人員聚眾鬨鬧、衝擊法庭,或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二)擾亂法庭秩序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法庭開庭審理案件的正常活動和秩序。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聚眾鬨鬧、衝擊法庭,或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從犯罪時間看,犯罪行為只能發生在法庭開庭審理過程中;從犯罪地點看,本罪限於開庭審理案件的法庭內;從犯罪行為來看,須是聚眾鬨鬧、衝擊法庭或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且僅限為自然人。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擾亂法庭秩序罪。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導致危害社會的結果,仍然實施該行為,對結果的發生持希望或信任的態度。

二、擾亂法庭秩序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相信大家在看完了上文內容之後,已經瞭解擾亂法庭秩序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吧。值得一提的是,開庭審理的案件,即包括民事案件、經濟案件,也包括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審判組織既可以是合議庭進行審理,也可以是獨任庭進行獨任審理。因為不同的案件,具體情況不同,如果不幸涉嫌構成犯罪,最好委託專業的律師提供辯護,爭取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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