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制造偽劣產品罪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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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制造偽劣產品罪怎麼判刑?

一、新刑法制造偽劣產品罪怎麼判刑

1、一般判處2年以下有期或拘役,並處或單處50%-2倍罰金;

2、銷售額20-50萬元的,處2-7年有期,並處罰金;

3、銷售額50-200萬元的,處7年以上有期,並處罰金;

4、銷售額200萬元以上的,處15年有期或無期,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公民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怎麼維權

1、保留證據(原件):包括購物發票、小票、商品實物;

2、複印證據:包括拍照(數碼相機)、複印;

3、可以與商家和廠家中的任何一方先行聯繫索賠事宜,初步瞭解對方反應;

4、不滿意可以聯繫轄區工商、質監、消費者協會等機構書面投訴,應當載明:消費者的姓名以及住址、電話號碼等聯繫方式;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投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制投訴的日期等。消費者採用電話、上門等形式投訴的,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應當記錄前款各項信息。

三、製造偽劣產品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1、客體要件

侵犯客體是國家對普通產品質量的管理制度。普通產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規定的藥品、食品、醫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電器等產品,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化粧品等產品以外的產品。國家對產品質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國家通過法律、行政法規等規範產品生產的標準,產品出廠或銷售過程中的質量監督檢查內容,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損害賠償、法律責任等制度。

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產品質量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行為。

3、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是個人和單位,表現為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生產者即產品的製造者(含產品的加工者),銷售者即產品的批量或零散經銷售賣者(含產品的直銷者)。至於生產者、銷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產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4、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為人的故意表現為在生產領域內有意製造偽劣產品。在銷售領域內分兩種情況:

(1)在銷售產品中故意摻雜、摻假;

(2)明知是偽劣產品而售賣。

本罪的既遂犯可以判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購買到假冒偽劣的產品,要保留好相關的證據,可以是商品實物,購物的發票,然後跟廠家進行聯繫,確定索賠問題,如果對方拒絕賠償,消費者可以去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去法院起訴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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