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持刀屬於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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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持刀屬於犯罪嗎?

一、故意傷害持刀屬於犯罪嗎?

1、行為人持刀傷人的,一般屬於刑事案件的範疇。若其構成犯罪,則可以按照故意傷害罪的規定對其進行判刑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多人持刀傷人怎麼判刑?

1、持刀傷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⑴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⑶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⑷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3、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4、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在當代的社會,若是持刀傷害他人,那麼可能是需要進行一定的處罰,主要就是因為這樣的一種違法行為,以及嚴重的侵犯到他人的身體權,健康權。而根據我們國家《刑法》第234條當中明確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將會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是管制來進行處罰的。

三、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主體特徵。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客體特徵。

故意傷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利。故意傷害罪是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其結果表現為給他人身體造成傷害。故意傷害,有時可能造成死亡,這無疑也對人的生命權利造成了損害。但是,由於行為人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並非指向他人的生命權利,因此,仍屬於傷害罪的範圍,同殺人罪有原則的區別。而且,從客體的性質來説,某種犯罪的課題乃指這種犯罪必然侵犯的合法權益,而不是包括這種犯罪具體個案所有可能侵犯的合法權益在內。故意傷害罪只以侵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利為客體要件,有無造成他人死亡即給他人生命權利造成損害,並不影響犯罪的成立。故意傷害罪侵犯客體中所指的身體,僅只有生命的人的整體,而且是行為人以外的人的身體。人的身體由各種器官組成。故意傷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利,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對人體組織完整性的破壞,如截斷他人一根手指,割掉一隻耳朵等。二是對人體器官正常機能的破壞,如使肢體癱瘓、神經機能失常、聽力削弱、雙目失明等。

3、客觀方面特徵。

故意傷害罪在客觀方面須要有傷害行為。傷害即非法損害他人的身體健康的行為。 如前所述,傷害不外包括兩種情形:

一是破壞人體組織完整性;

二是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

傷害通常表現為作為形式,既可以是直接使用刀、槍、棍、棒、石頭或者拳打腳踢等暴力實施;也可以是間接利用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無過錯的人、動物等傷害他人;有的還使用毒物、化學品、放射線、激光等非暴力手段傷害他人;在少數情況下,傷害行為有不作為構成。

4、主觀特徵。

故意傷害罪在主觀上表現為,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使他人身體受到傷害,並且希望或者放任傷害結果的發生。亦即,故意傷害罪既可由直接故意構成,也可由間接故意構成。查明傷害的故意十分重要,因為有無傷害的故意是區別故意傷害罪與故意殺人罪以及過失致人重傷罪之間界限的重要標誌。故意傷害罪的故意,並不要求行為人對傷害的程度事先有明確的認識。

對於故意傷害持刀屬於犯罪嗎這個問題,要結合實際的情況處理,只有行為人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造成他人輕傷以及以上的後果的時候,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希望本篇文章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本站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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