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違規銷售槍支罪一般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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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違規銷售槍支罪一般會怎麼判?

一、構成違規銷售槍支罪一般會怎麼判

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確定的槍支製造企業、銷售企業,違反槍支管理規定,以非法制造、銷售槍支的行為。凡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情節嚴重”是指多次以非法銷售為目的,超過限額製造槍支、銷售槍支數量大的;製造無號、重號、假號的槍支較多的;已經使槍支流散到社會的,等等。

“情節特別嚴重”一般是指出售的槍支被用來進行犯罪活動的,出售槍支給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的;出售槍支給犯罪集口的;因出售槍支造成多人傷亡的等等。

二、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體國家對槍支的管理制度。犯罪對象是槍支,包括公務用槍;民用用槍如有膛線獵槍、散彈槍、火藥槍等狩獵用槍,小口徑步槍、手槍、汽步槍、汽手槍等體育射擊運動用槍支,麻醉動物用的注射槍等。其不僅指整槍,而且還包括槍支的主要零部件及用於槍支的彈藥。我國對槍支的製造和銷售實行特別許可制度。只有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確定的企業,才有權從事槍支的製造或者銷售。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定,擅自制造銷售槍支的行為。具體表現為下列幾種:

1、超過限額製造槍支;

2、超過限額銷售槍支;

3、不按照規定的品種製造槍支,即不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擅自改變槍支的性能、結構進行製造;

4、不按照規定的品種銷售槍支,即不按照配購證件載明的品種、型號和數量進行銷售;

5、製造無號槍支,即不在槍支指定部位鑄印製造廠的廠名、槍種代碼和國務院公安部門統一編制的槍支序號;

6、製造重號槍支編制的同一槍支序號鑄印在兩支或多支槍支上,換言之就是兩支或多支槍支使用同一序號;

7、製造假號槍支,即在槍支上使用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本沒有下達的序號;

8、非法銷售槍支,即違反法律規定,擅自銷售槍支;

9、在境內銷售為出口製造的槍支。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依法被指定、確定的槍支製造企業、銷售企業。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必須有以非法銷售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此目的,則不構成本罪。

本罪的既遂犯會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項罪名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於槍支的管理制度;在客觀方面有違反管理規定擅自制造、銷售槍支的行為;犯罪的主體屬於特殊主體,只能是槍支的製造單位;在主觀方面存在故意的犯罪行為,並且以非法銷售槍支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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