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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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判多少年

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犯破壞交通設施罪。當然,不足以使前述交通工具發生危險,或者沒有危及公共安全的,不犯本罪。那如果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判多少年呢?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什麼叫破壞交通設施罪

(一)破壞交通設施罪的概念

破壞交通設施罪是指故意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二)破壞交通設施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犯罪對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關係交通運輸安全的交通設備。

2、犯罪客觀方面

表現為使用各種方法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航只、航空器 發生傾覆、毀壞危險的行為。

3、犯罪主體

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觀方面

表現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不同的個人動機對構成本罪並無影響。

二、破壞交通工具罪與破壞交通設施罪的區別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侵犯的對象不同:

1、破壞交通設施罪侵犯的對象是正在使用中的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等保證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交通設施,通過破壞這些交通設施來達到引起火車、汽車等交通工具發生傾覆、毀壞危險

2、破壞交通工具罪侵犯的對象則直接指向正在使用中的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本身,通過破壞交通工具本身,來引起交通工具發生傾覆、毀壞危險。

三、破壞交通設施罪判多少年

根據我國刑法,破壞交通設備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按照法律中的規定成立破壞交通設施罪的,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是故意心態,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同時要求破壞行為必須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至於犯破壞交通設施罪判多少年,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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