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幾種情形不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哪幾種情形不追究刑事責任

一、哪幾種情形不追究刑事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刑事犯罪免於處罰的狀況有哪些

1、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按照本法應該負刑事責任的,儘管通過外國審判,依然可按照本法追究,但在外國已受到刑罰處罰的,可免去或減輕處罰。

2、對犯罪情節輕微無需判處刑罰的,可免予刑事處罰。

3、對自首的犯罪分子,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在其中,犯罪輕微的,可免去處罰。

4、犯罪分子有告發別人犯罪行為,核實屬實的,或提供重要線索,進而得以偵破其它案子等立功表現的,可從輕或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減輕或免去處罰。

5、犯罪後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該減輕或免去處罰。

6、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可從輕、減輕或免去處罰

7、正當防衞顯著超出必要限度導致重大損害的,應該負刑事責任,但應該減輕或免去處罰;緊急避險超出必要限度導致不應有的損害的,應該負刑事責任,但應該減輕或免去處罰。

8、對預備犯,可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免去處罰;對中止犯,沒導致損害的,應該免去處罰;導致損害的,應該減輕處罰;對從犯,應該從輕、減輕處罰或免去處罰;對被脅迫參加犯罪的,理應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免去處罰。

三、有諒解書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嗎

刑事諒解書,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與嫌疑人或其家屬之間,就刑事案件的結果達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

刑事訴訟中,被告人得到被害人及家屬的諒解的,可以從寬處罰,如果情節輕,可以爭取緩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因此,諒解書只是酌情從輕判決的一個情節,具體怎麼判還要法院結合其他具體案情和律師的辯護來綜合確定刑罰。

一般來説,被認定構成了犯罪後,通常都是會根據具體的情節追究刑事責任。但在一些情況下,其實也有可能不追究刑事責任。那具體哪幾種情形不追究刑事責任呢?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需要注意的是,不追究刑事責任與免除刑罰是兩回事,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不一樣的。而要是遇到有形式方面的法律問題,不清楚該如何處理的,可以諮詢一下我們的刑事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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