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請人電魚刑事責任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5W
公務員請人電魚刑事責任有什麼?

一、公務員請人電魚刑事責任有什麼?

有主刑和附加刑兩種刑事責任,一般會根據行為人的犯罪情節處以相應的處罰。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電捕魚不分種類大小,直接造成許多魚種的數量減少,電魚器釋放的瞬間電量可以電倒一頭牛,小魚一般當時就被電死,被電暈後的大魚如果僥倖能活下來,也大多喪失了繁殖能力。

二、犯罪預備需要負刑事責任嗎?

犯罪預備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犯罪預備只是進行了犯罪行為的準備性工作,並未實際着手犯罪的實施,也就是説並未造成實際的犯罪結果,相對於“既遂犯”造成的社會危害,犯罪預備的社會危害性小,所以對於犯罪預備行為,可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至於最終究竟適用從輕還是減輕,亦或是不予從寬處理,要根據案件具體情節考察。要考察犯罪預備行為是否已經完成;犯罪預備行為本身是否能導致實行行為造成重大危害結果;或者是該預備行為所體現的行為人主觀惡性大小等情節。對犯罪預備比照既遂犯,即同一種犯罪案件對犯罪預備行為的處罰,參照對該案既遂犯的處罰原則進行。

行為人存在違法犯罪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犯罪預備也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犯罪預備只是做了犯罪的準備工作,並未着手實施犯罪行為,但是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因此也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不過可以參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