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故意傷害怎麼判刑?
一、小孩故意傷害怎麼判刑?
1、首先,未成年人的年齡是重要的閘口。若該未成年人不滿14歲,沒有刑事責任,只有民事賠償。如果已滿14週歲的,則要接受刑法的處罰。
2、關於犯罪年齡的因素,依據《刑法》第十七條:
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該未成年人應視情節輕重接受刑法的處罰。
3、關於故意傷害罪的處理,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4、判刑時,應當根據此兩條法律規定進行量刑,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加減刑。
二、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有什麼區別
一般毆打行為只是給他人造成暫時性的肉體疼痛,或使他人神經受到輕微刺激,但沒有破壞他人人體組織的完整性和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故不構成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毆打行為表面上給他人身體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但顯著輕微,即按《人體輕傷鑑定標準》。
不構成輕傷的,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因此,在區分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時,既要考慮行為是否給人體組織及器官機能造成了損害,又要考察損害的程度。
故意傷害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小孩滿十六週歲,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