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犯詐騙罪不退賠可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7W
觸犯詐騙罪不退賠可以嗎?

一、觸犯詐騙罪不退賠可以嗎?

觸犯詐騙罪不退賠是不可以的。退贓與否不是定罪情節而是量刑情節,退不退,承認不承認不影響檢察、法院認定構成詐騙罪,但是會影響量刑,拒不退贓、拒不認罪當然不可能得到輕判,當然,前提是檢察機關取得的證據確實充分足以定罪。

一般來講,要是詐騙之後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要是不退贓的話,那麼就沒有法定的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也就不可能得到輕判。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關於退賠的規定是什麼?

退贓,是指犯罪分子將犯罪所得的贓款或者贓物,直接退還被害人或上繳司法機關的行為(“贓”是指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通過犯罪手段非法獲取的贓物,包括金錢和物品);在其同案犯未到案或者雖到案但無能力或者拒不退贓、退賠的時,被告人應當對其參與的全部犯罪數額退贓、退賠,才可以視為全部退贓、退賠並適用較大的從寬幅度;否則只能按照部分退贓、退賠確定從輕比例。

對於退贓、退賠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退贓、退賠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其中搶劫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當從嚴掌握。

刑事訴訟實踐中,決定退還贓款贓物的,案件在司法機關的哪個辦案程序中,就退還給哪個機關。如果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應當退還給公安機關;如果是在檢察院偵查或者審查起訴階段,應當退給檢察院;如果是在法院審理階段,應當退給法院。可以本人主動退贓,也可以聯繫家屬幫助退贓。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為目的,採取欺騙等相關的手段獲得他人的財產,將會按照《刑法》當中規定的詐騙罪對其處罰,一旦構成詐騙罪,那麼就需要將相關的財產退賠。這與後續人民法院量刑有直接的關聯性,若拒不退贓,拒不認罪的,肯定是不能夠從輕量刑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