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從拘留到判幾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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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從拘留到判幾天判

一、盜竊罪從拘留到判幾天判

盜竊罪刑事拘留後一般是七個月左右的時間會判刑。

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偵查,刑事拘留最多三十七天,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所以合併計算之後應該是七個月左右判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盜竊罪的數額如何確定

盜竊的數額,按照下列方法認定:

(一)被盜財物有有效價格證明的,根據有效價格證明認定。無有效價格證明,或者根據價格證明認定盜竊數額明顯不合理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委託估價機構估價。

(二)盜竊外幣的,按照盜竊時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機構公佈的人民幣對該貨幣的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機構未公佈匯率中間價的外幣,按照盜竊時境內銀行人民幣對該貨幣的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或者該貨幣在境內銀行、國際外匯市場對美元匯率,與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進行套算。

(三)盜竊電力、燃氣、自來水等財物,盜竊數量能夠查實的,按照查實的數量計算盜竊數額。盜竊數量無法查實的,以盜竊前六個月月均正常用量減去盜竊後計量儀表顯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盜竊數額。盜竊前正常使用不足六個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間的月均用量減去盜竊後計量儀表顯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盜竊數額。

(四)明知是盜接他人通信線路、複製他人電信碼號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按照合法用户為其支付的費用認定盜竊數額。無法直接確認的,以合法用户的電信設備、設施被盜接、複製後的月繳費額減去被盜接、複製前六個月的月均電話費推算盜竊數額。合法用户使用電信設備、設施不足六個月的,按照實際使用的月均電話費推算盜竊數額。

(五)盜接他人通信線路、複製他人電信碼號出售的,按照銷贓數額認定盜竊數額。

三、盜竊罪的加重量刑情節有哪些

(1)對於累犯,應當綜合考慮前後罪的性質、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以後至再犯罪時間的長短以及前後罪罪行輕重等情況,增加基準刑的10%-40%,一般不少於3個月。

(2)對於有前科的,綜合考慮前科的性質、時間間隔長短、次數、處罰輕重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為過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3)對於犯罪對象為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婦等弱勢人員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犯罪的嚴重程度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對於在重大自然災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故意犯罪的,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四、盜竊罪的數額標準如何規定

1、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3、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4、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盜竊罪從拘留到判幾天判,回答是涉嫌盜竊罪被拘留後,不一定會被判刑,需要看證據是否充分。如果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一般情況四個月左右就會被判刑。如果您對於這方面還有疑問想要了解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專業律師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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