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撞人二次碾壓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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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駕駛員撞人二次碾壓什麼罪?

駕駛員撞人二次碾壓什麼罪

駕駛員撞人後再不知情的情況下二次碾壓的,涉嫌交通肇事罪,明知撞到人故意碾壓的,涉嫌故意傷害罪。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交通事故造成哪些後果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總之,撞人後又二次碾壓的這種情況,因為每一起案件的細節都不一樣,所以具體以哪種罪名定罪的這個問題也不能一概而論,司法實踐中,可能有些駕駛員撞到人以後逃逸,後來的車輛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受害人進行了二次碾壓,所以具體怎麼定罪是需要根據案件詳細情況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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