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最快多久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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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尋釁滋事罪最快多久結案?

尋釁滋事罪最快多久結案?

法院審理尋釁滋事案件一般會在受理後二個月以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二、尋釁滋事罪與敲詐勒索的區別

1、犯罪動機不同。尋釁滋事罪是為了滿足耍威風、取樂等不正常的精神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後二者的犯罪動機是為了實現個人的一種不合理要求,用聚眾鬧事的形式,擾亂機關、團體、單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對有關單位、機關、團體乃至政府施加壓力,

2、犯罪形式不同,尋釁滋事罪不要求聚眾,後二者必須是多人以上以聚眾形式出現。

3、客觀方面不同。尋釁滋事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行為,或者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行為,或者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毀損、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行為,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後二者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衝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或者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4、犯罪主體不同。尋釁滋事罪的所有參與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責任;後兩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的刑事責任。

尋釁滋事罪的審理期限一般是在兩個月到三個月的時間,如果因為特殊的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延長,尋釁滋事罪和敲詐勒索罪的區別包括兩者的犯罪動機不同,兩者的犯罪形式不同,兩者的客觀方面不同,犯罪主體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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