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單處罰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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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單處罰金是多少?

在對盜竊罪進行處罰的時候,此時除了會判處罪犯主刑外,往往還會有一些附加刑,就包括罰金和沒收財產。而在盜竊罪犯罪比較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情況下,則可以直接對罪犯單處罰金。那一般盜竊罪單處罰金是多少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盜竊罪單處罰金是多少

根據我國刑事法律相關規定,對盜竊罪所處罰金數額規定如下:

(1)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具有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或者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5)在共同盜竊犯罪中,各共犯人基於共同的故意,實施了共同的犯罪行為的,應對共同盜竊行為所造成的危害後果負責。

(6)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罰金刑的盜竊犯罪分子的,應當在1000元以上盜竊數額的2倍以下判處罰金。

(7)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罰金刑,但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無法計算盜竊數額的犯罪分子的,應當在1000元以上100000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二、盜竊罪的構成要件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的行為。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一)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犯罪對象一般為動產,但不動產的可動部分如房屋的門窗、土地上生長的樹木也可以成為盜竊罪的對象。盜竊罪的對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無形的、缺少有體性而有經濟價值的東西,如電力、煤氣、天然氣、重要技術成果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

(二) 本罪的客體方面,一般表現為以祕密竊取的方法,將公私財物轉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並非法佔有的行為。祕密竊取是指行為人採用自認為不使他人發覺的方法佔有他人財物。只要行為人主觀上是意圖祕密竊取,即使客觀上已被他人發覺或者注意,也不影響盜竊性質的認定。祕密竊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場時實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場時乘其不備實施。

(三)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能由自然人構成。

(四)本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單位所有或持有的財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實施竊取財物的行為。誤認他人的財物為自己的財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盜竊罪。

簡言之,在司法實踐中,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罰金刑的盜竊犯罪分子的,應當在1000元以上盜竊數額的2倍以下判處罰金。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罰金刑,但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無法計算盜竊數額的犯罪分子的,應當在1000元以上100000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在《刑法》修正案八當中,其實我國已經取消了盜竊罪的死刑規定,因而現在對犯盜竊罪的處罰最高也就是處無期徒刑。當然,最清楚的處罰其實也就是單處罰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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