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取刑事拘留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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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取刑事拘留的條件有哪些

一、採取刑事拘留的條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犯罪後即時被發現的犯罪嫌疑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比如有被害人指認的。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如果只有被害人指認的話,當事人並非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則不能拘留。

刑事拘留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能採用。只有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辦理逮捕手續而又需要馬上剝奪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採取拘留;如果沒有緊急情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有時間辦理逮捕手續,就不能先行拘留。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被刑事拘留意味着什麼?

刑事拘留,只需要公安經羣眾的舉報或線索的提供、主動偵查等認為某人具有重大犯罪嫌疑,就可以實施,如果經過調查不構成犯罪的,也不會給予國家賠償。刑事拘留只是調查程序的開始,沒有經過法院的審判,並不能給某某定罪

刑事案件相對於民事、行政案件具有更高的證明標準,證據需要達到確實、充分,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根據疑罪從無原則,如果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則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可能會無罪釋放。

刑事拘留作為一種完全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所以公安機關在使用的時候要嚴格審核是否滿足相關條件。如果有受害人指認,當事人是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話,則可以拘留。但是需注意,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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