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史可以免羈押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有精神病史的可以免羈押。羈押是指那些具有嚴重罪行而在社會上繼續自由生活會對別人造成傷害的罪犯所適用的一種刑罰,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罪犯都能夠直接判處羈押來進行懲罰的,比説如果説有精神方面的或者懷孕哺乳的情況就不適合羈押。精神失常、重度傳染、懷孕、哺乳期婦女不能羈押。嚴重影響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即依法逮捕。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採取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辦法。

精神病史可以免羈押嗎

法律依據:《刑法》第十八條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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