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誹謗罪自訴起訴狀如何書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一、侮辱誹謗罪自訴起訴狀如何書寫?

侮辱誹謗罪自訴起訴狀如何書寫?

刑事自訴案件起訴狀範本

自訴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家庭住址、聯繫方式)

被告人:(同上)

案由:(罪名)

訴訟請求:

1、依法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

2、請求被告人賠償損失費元。

事實與理由:(寫明整個案件的起因、經過、造成的後果等,並根據法律和法規,列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和要求賠償的依據。)證據和證據來源:(包括)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訴人:年月日

附:本訴狀副本2份

説明:

1、刑事自訴狀是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親屬對致害人提起刑事自訴時使用的文書。

2、“自訴人”、“被告人”欄,均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身份證號碼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項。對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確實不知的,可寫其年齡。

3、“訴訟請求和案由”欄,應當寫明控告的罪名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4、“事實與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夠用時,可以增加中頁。

5、自訴狀副本份數應當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交。

二、刑事自訴案件起訴狀寫法

刑事自訴案件是指法院依法受理刑法規定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和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當事人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起訴,如果起訴,就是自訴案件。提起自訴案件,須提交刑事自訴案件起訴狀,即自訴狀。刑事自訴案件起訴狀大體上分為首部、案由和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結尾和附註項目等五個部分。

在首部應寫明自訴人以及訴訟代理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家庭住址、聯繫電話、郵政編碼等。

案由和訴訟請求部分,應寫明所控告的罪名和訴訟請求,即寫明被告人構成何種犯罪並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還應同時寫明追究被告人民事賠償責任及賠償數額。

在事實和理由部分,要寫明被告人對被害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具體事實,

包括被害人與被告人的關係,犯罪的時間、地點、犯罪的動機、目的、手段、過程與結果及犯罪後的表現等。還要提供有關的證據、證人及住址等。

結尾部分,要寫明訴狀呈送的人民法院名稱並由具狀人簽名或蓋章,並寫明起訴日期。

對已經立案,經審查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説服其撤回起訴或者裁定駁回起訴;自訴人撤回起訴或者被駁回起訴後,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證據,再次提起自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裁定準許撤訴或者當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訴案件,被告人被採取強制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立即解除。

刑事自訴案件起訴書中要寫清楚原被告的具體身份信息、案由也就是罪名、事實與理由、訴訟請求等。自訴人經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准許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按撤訴處理。部分自訴人撤訴或者被裁定按撤訴處理的,不影響案件的繼續審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