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一個月能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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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一個月能判刑嗎?

一、詐騙罪一個月能判刑嗎?

不能。

如果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兩個月以內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審查起訴時間是一個月,然後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兩個月左右宣判,這個一般是五個月的時間。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刑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由於行為人的欺詐行為使他人發生錯誤的認識,並由於錯誤的認識來處理自己的財產。根據本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詐騙罪的數額較大,以2000元為起點。但這並不意味着詐騙未遂的,不構成犯罪。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即達到16週歲,都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刑事案件宣判的時間需要根據案件的複雜難易程度來決定,案情比較簡單的宣判的時間會比較短,如果案情複雜審理的時間就會比較長,法院審理開庭會通知被告人,在法院審理宣判後,被告人對於法院確定的量刑有異議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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